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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申请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仪陇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

1、持有本县县城区居住证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按照我县平均工资水平一定比例计算,我县暂定中等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入收入在18000元以下)
3、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就业,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含3年),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在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市规划区内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必须满30周岁,离异时间需满2年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

1、具有本县城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县县城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市规划区内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保障性住房租金
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家庭具有城镇独立居民户口满3年,且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按照我县平均水平一定比例计算,我县暂定中等收入标准为人均年收入在18000元以下);
3、申请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0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收入生活保障证明或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居住所在的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住房现状及收入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薄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6、婚姻状况证明
7、大、中专以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8、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应的聘书或证书文件
9、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住房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0、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机构: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保股 办理地点:宏德大道二段行政中心旁 咨询电话:0817-72927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

补充说明

版权信息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