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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问政》第19期—仪陇县国税局阳光问政问题回复
  • 《阳光问政》第19期—仪陇县国税局阳光问政问题回复
  • 类 型民生焦点
  • 主 持-
  • 时 间2017-11-16 11:00
  • 嘉 宾仪陇县国税局
  • 摘 要关注民生、反映民意,《阳光问政》——搭建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中共仪陇县委、bet备用网址365777主办,中共仪陇县纪委、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承办,仪陇县广播电视台协办的大型民生节目《阳光问政》,6月21日正式上线!每周三上午11:00—12:00,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各民生服务单位“一把手”将轮流做客FM98.7直播间,接听您的来电,现场解答您的问题、受理您的诉求。每周三晚7:30—8:30重播,热线电话0817-7888987、8099878、8099879,了解更多详情请下载仪陇手机台APP,或关注:仪陇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仪陇新闻综合广播微信公众号、廉洁仪陇微信公众号,点击仪陇网,收听节目重播。 群众满意是我们的终极目标,《阳光问政》期待您的参与!
咨询1
国税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
根据描述,听众朋友是需要到我们国税局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业务。我们除了仪陇县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在金城和马鞍都有办税延伸服务点,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办理,也可以登录四川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
普通发票代开所需资料有: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这个是我们税务机关提供)。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2
养殖业是否是属于免征税范围内的企业?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咨询3
仪陇的摩托车、小车上户的购置税是按照什么比例收取的?
回复:
车辆购置税只确认一个统一比例税率进行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车辆购置税税额,车辆购置税试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计税价格为发票价格÷(1+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按照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根据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10%的法定税率征收。时间认定按照机动车销售发票上开票时间为准。
咨询4
针对退伍士兵返乡创业,国税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回复: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咨询5
在新政买房,首付13.5万元,但是房地产企业开票就是开的13.5万元,但是最终成交价格肯定不止13.5万元,请问这个开票是不是有问题?
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自2016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时,需要开具发票用于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在开具时,选择“602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税率这一栏填写“不征税”,用于购房者办理相关按揭手续,此张发票作为收据使用。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购房合同确定的交房时间,再统一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此张发票上会详细写明购买房产的面积、单价、总价、小区地址、单元楼层号等相关信息,作为购房缴税凭证。
咨询6
开了3万多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在不小心遗失了票据,怎么补办?
回复:
一、空白发票丢失处理: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二、普通发票丢失处理:
1、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购买方的账务处理:
(1)、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五条第五款。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
1、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发票联和抵扣联均丢失情形: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仅抵扣联丢失情形: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仅发票联丢失情形: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办理资料: 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
咨询7
一般纳税人单位租赁房屋的税率是多少,金城能否办理缴纳税务?
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使用一般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户出租住房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租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申请租赁房屋代开发票的在仪陇县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地税窗口和金城、马鞍延伸点的地税窗口都可以办理,单位纳税人自开发票在税控设备中增加相应税率,申报期在地税窗口进行申报。
咨询8
缴纳车辆购置税需要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
回复:
到国税局办理新车缴税业务,需要你带上以下四种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还需要带本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复印件);
2、车辆价格证明,就是售车企业开给你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带第一联复印件,第三联原件;
3、车辆合格证明(注意,仪陇县国税局不能办理进口车缴税业务和免税车辆完税业务,需要到南充市国税局车购管理分局办理);
4、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咨询9
怎样识别发票的真假,在哪里可以查询?
回复: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自2017年1月1号起,单位或个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可登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进行查验。也可以根据发票所属相应省份,在省一级的国税局官方网站的发票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咨询10
国税地税的税务征收范围有什么不一样,税率是怎样确定的?
回复:
征收的范围按照税种分类,国税部门主要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地税部门主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等,不动产租赁和销售的增值税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增值税按照行业和认定资格不同分为3%、6%、11%、17%的税率。征收率为3%和5%;消费税实现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以及从价从量符合计征三种方法。个人所得税实现超额累计和超率累计,契税按照面积和个人持有套数不同实现不同税率。
咨询11
已经超出自己的经营范围了,还是需要开普票,请问怎么办理?
回复:
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发票管理办法》强调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另外,营改增后总局的政策解答和地方国税局的政策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临时性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税目,自行开具发票。 经常性业务: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然后自行在开票系统查找、增加税目开具发票。
咨询12
针对小微企业在纳税方面国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回复: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国务院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咨询13
大学毕业到国税就业需要什么条件?
回复:
国家税务局属于中央直属机构招考,我们录用新进公务员主要是通过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统一招录,这主要是针对应届毕业大学生,国税部门主要招考财会、税务、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等几个大类专业大学生;另外属于国家编制内的职工可以参加遴选、选调等方式,你可以关注一下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南充人事考试网了解招考信息和报名条件。
咨询14
在土门开店销售烟酒,是否需要缴纳税务?
回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0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咨询15
小微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什么比例收取的?
回复: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属于地方税务局业务范畴,以地方税务局答复为准。
咨询16
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是什么,缴税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
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务局业务范畴,以地方税务局答复为准。
咨询17
建设劳务公司的计税方式能否改变?
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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