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
何兵同志任金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小成同志任茶房卫生院副院长;
李仪同志任三河镇卫生院副院长;
陈志同志任九龙乡卫生院副院长;
周国栋同志任铜鼓乡卫生院副院长;
文治尧同志任先锋镇卫生院副院长;
吴华明同志任环山卫生院副院长;
何兵同志任金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小成同志任茶房卫生院副院长;
李仪同志任三河镇卫生院副院长;
陈志同志任九龙乡卫生院副院长;
周国栋同志任铜鼓乡卫生院副院长;
文治尧同志任先锋镇卫生院副院长;
吴华明同志任环山卫生院副院长;
唐红强同志任五福镇卫生院副院长;
周博同志任双庆乡卫生院副院长;
李鹤龄同志任张公镇卫生院副院长;
伏天龙同志任果山卫生院副院长;
曹峰同志任老木乡卫生院副院长;
唐朝永同志任三蛟镇卫生院副院长;
邬德强同志任秋垭乡卫生院副院长;
陈虎同志任义门乡卫生院副院长;
代华立同志任乐兴乡卫生院副院长;
王华强同志任杨桥镇卫生院副院长;
徐丽红同志任赛金镇卫生院副院长;
魏宝山同志任二道镇卫生院副院长;
刘恒同志任保平镇卫生院副院长;
刘益同志任文星镇卫生院副院长;
周建平同志任岐山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周博同志任双庆乡卫生院副院长;
李鹤龄同志任张公镇卫生院副院长;
伏天龙同志任果山卫生院副院长;
曹峰同志任老木乡卫生院副院长;
唐朝永同志任三蛟镇卫生院副院长;
邬德强同志任秋垭乡卫生院副院长;
陈虎同志任义门乡卫生院副院长;
代华立同志任乐兴乡卫生院副院长;
王华强同志任杨桥镇卫生院副院长;
徐丽红同志任赛金镇卫生院副院长;
魏宝山同志任二道镇卫生院副院长;
刘恒同志任保平镇卫生院副院长;
刘益同志任文星镇卫生院副院长;
周建平同志任岐山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阳出同志不再兼任岐山卫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