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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2017第10期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11-14     点击数:98 人次

                       

                      YILONGXIAN     RENMIN  ZHENGFU     GONGBAO

 

2017-10-31                     10                   (总号:036

 

    

省政府文件

2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6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

10   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文件

15   关于印发《南充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39   关于转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39   关于印发《仪陇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通知

44   关于印发《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4   关于印发《仪陇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47   关于印发《仪(陇)南(部)线平安边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47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我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50   关于印发《仪陇县清理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

50   关于申报2018年度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通知

51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55   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

重要会议

56   县人民政府第1713次常务会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754    20171026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4号),深入推进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和社会共治原则,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全面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保障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深入实施,维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0年,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部门间、区域间协作配合更加顺畅,营商环境更加规范,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工作

(三)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共享、披露和应用,推进多部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加快推进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与省内外和国家相关平台系统的联接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和行业“黑名单”制度,相关信用信息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市场监管中的应用。(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牵头,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实施风险分类监管。结合相关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所属行业、所在区域、抽查抽检、投诉举报等情况开展监管风险动态评估,分类实施针对性监管。对高风险领域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防范侵权假冒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农业厅、文化厅、成都海关、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林业厅、省知识产权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统称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市郫都区、成都高新区、德阳高新区、绵阳高新区等区域内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编办、省法制办、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在打击侵权假冒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加强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及时掌握相关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律与特征,强化对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和预警,做到有效防范、高效监管和精准打击。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数据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加强对跨部门数据信息的整合、比对、分析和研判,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与执法监管部门在提供执法办案相关数据信息、依法有序开放政府市场监管信息资源等方面开展双向合作。(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依托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促进部门协同监管,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依法落实监管职责,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执法效能。(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推进区域间执法协调联动。深化泛珠三角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协作工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等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机制的对接,推动建立和落实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和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牵头组织或参与打击侵权假冒联合行动。加强省际交界区域基层执法协作。(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深化和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指导下,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流合作。强化与国(境)外驻川领事机构、经贸机构及国际协会商会、跨国公司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沟通交流。开展涉外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平台和涉外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公安厅、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咨询备案、提前介入、案件协办、定期会商、信息反馈、督查督办等制度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管理,实现与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中央信息平台间案件信息的及时、完整传输;积极推进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网上反馈。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有关涉案物品处置措施。(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牵头,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推动法规制修订和标准建设。推动冷冻食品贮存和运输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法规的制定和《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制造业标准。完善执法工作的程序规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限定和规范行使裁量权。(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二)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发挥专项整治优势,以涉及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以及四川特色优势产业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等侵权假冒易发多发领域的治理力度,落实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的法律责任和对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建立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日常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商品的质量监督抽检。(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三)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和司法保护的作用。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构建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运用数据导侦和信息化作战模式,提升发现侵权假冒犯罪线索和案件串并能力,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推进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提升审判效率和专业水平。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探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和技术调查官制度,推动建立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与专家陪审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技术事实认定体系。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成本。完善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机制。(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管理。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普及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深化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以标准升级带动产品质量提升。鼓励企业承诺采用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以及相应事中事后监管和企业执行标准随机抽查制度,推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运行。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质量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权利人企业参与涉案物品鉴定制度。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严格执行针对网络经营者及其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的资格审查和检查监控制度,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引导和帮助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培育自主品牌。(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邮政管理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五)引导社会参与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打击侵权假冒政策研究、维护企业和公众合法权益、预防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专业服务、规范行业秩序和自主维权功能。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的制定。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与政府、市场、社会形成的约束和惩戒机制相衔接。加快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培训、法律代理等新业态发展。充分利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技术手段,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发挥公众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六)强化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重视网络宣传。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新闻发布、专题节目、专家解读、评论、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解读法规政策、公开典型案例、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升诚信守法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针对社会关注的侵权假冒热点问题,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释疑解惑,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将保护知识产权等内容纳入省内中小学有关课程和高等院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培养尊重创造、崇尚创新的意识。(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七)落实属地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属地责任,健全市级和县级打击侵权假冒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考核评价,突出工作重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客观公正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八)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宣传引导、检查督办、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十九)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执法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执法人员操作实务培训,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完善执法人员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涉案物品环境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省法制办、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

 

川办发〔201796    20171010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水产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为目标,以保障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维护生态为中心任务,以深化水产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方式调结构为实现路径,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健全全省现代水产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不断增强发展动能,增强水产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产业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生态良好、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平安和谐的现代水产产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科学有序利用渔业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健康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积极推进减船转产,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促进节水减排,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宜渔则渔。立足全省农业发展全局,根据渔业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生态环境状况,积极利用适宜发展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稻田等资源,科学确定养殖模式、产业规模和发展重点。积极推进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促进水产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现代水产产业技术创新,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水产产业,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创新成果推动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用新型经营主体、现代科学管理优化水产产业,用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提升水产产业,推动水产产业迈入创新驱动、品牌带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

坚持依法治渔。推动完善渔业地方法规体系,用法治破解发展中的难题、用法治护航产业发展,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保障质量安全,为渔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主要目标。

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努力实现水产产业“一降低,二增长,三转变,四安全”。“一降低”即降低江河捕捞强度;“二增长”即促进水产产业的量质同步增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份额同步增长;“三转变”即由注重产量增长转变为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由注重资源利用转变为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由注重物质投入转变为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四安全”即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水生生物卫生安全和渔业船舶作业安全。

2020年,全省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养殖面积达到25万公顷,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0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80万吨。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60亿元,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涉渔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为613。全省农民人均渔业收入达到840元以上;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550元,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省、市(州)、县(市、区)质检体系更加健全,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立2个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力争创建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4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增殖放流站和驯养救护中心10个,年均增殖放流苗种1亿尾以上。建设内陆渔港5个,捕捞渔船数控制在1.15万艘以内,总功率不超过4.9万千瓦。

二、重点任务

(四)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照转方式调结构要求,制定、修订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向社会发布。科学划定养殖区域,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将宜养水域、滩涂纳入养殖区域,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严格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品种。将法律法规禁止养殖以及水域环境受到污染不适宜养殖的区域划入禁养区,撤出和转移禁养区内的养殖设施。

(五)优化水产区域布局。推动水产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禀赋、生态类型相匹配,水产产业要素投入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相衔接,水产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平原地区以池塘为基础,以名优品种为重点,打造水产产业的优势和集中发展区。丘陵地区以池塘及大水面为基础,以地方特色品种为重点,打造特色水产养殖基地。攀西地区发挥光热资源优势,打造特色苗种繁育基地。盆周山区及西北高原地区发挥冷水资源丰富的优势,打造特色冷水鱼产业基地。稻田资源丰富的地区,注重差异化发展,建立各具特色的“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养殖基地。

(六)优化水产养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工厂化养殖。稳定池塘养殖规模,确保绿色生产用水,加快推进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提高养殖生产能力,到2020年改造池塘3.33万公顷。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水域内养殖规模,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与增殖,坚决取缔施肥养鱼和超标准网箱围栏养殖,到2020年建设百万亩江河库区生态渔场。积极利用低洼地、下湿田、冬囤水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到2020年建设6.67万公顷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

(七)优化水产养殖品种结构。稳定发展大宗水产品。积极引进国际优良水产种质资源,加强新品种选育和推广,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品种、高附加值品种、低消耗低排放品种,提高养殖综合效益。实施渔业种业提升工程,构建现代化良种研发繁育体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强水产原种保护,强化水产苗种和种质资源进出口监管。

(八)促进水产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渔业新型业态,推动水产养殖、加工、物流、休闲等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综合效益。积极引导水产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加工保鲜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开展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平台建设。鼓励发展订单销售、电商等新型营销业态。积极发展餐饮、垂钓、水族观赏、渔事体验、科普教育等多种休闲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传统渔文化为根基,以捕捞及生态养殖水域为景观,建设美丽渔村,打造休闲渔庄。深入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到2020年创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30家。完善多渠道渔业产业融合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工商资本开展渔业产业各环节服务,全面提高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九)加强品牌及经营主体建设。挖掘水产品生产区域特质、工艺特点和文化底蕴,加强渔业品牌建设,支持区域性公用品牌、重点企业自主品牌、重要水产品品牌培育壮大;大力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水产品,加强“三品一标”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发证后监管。加强现代渔业园区建设,促进主导产业集群发展。以培养养殖大户和家庭渔场为重点,扶持壮大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产业联合体,加快发展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

(十)深入推进渔业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品种培育、生态高效养殖、病害防控、营养与饲料、精深加工等产业技术研发,构建现代水产产业技术体系;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组建渔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快搭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水产科技创新转化平台(基地)。加强新型职业农渔民培训、官方兽医(渔业)培训、水产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增强农渔民技能水平,全面提升渔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推进机械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和现代信息技术在渔业领域中的应用,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推动水产产业发展逐步向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

(十一)扎实开展水产技术推广。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行以推广机构为主,教学科研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服务模式,形成以公益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单位、协会、合作社、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技术推广体系。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开展科技下乡、农渔民技术培训等活动,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品种推广,打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二)强化水生动物卫生安全监管。加强水生动物防疫站能力建设,完善渔业官方兽医制度,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做好渔业乡村兽医备案和指导工作,壮大渔业执业兽医队伍。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提高重大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产管结合,强化产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鼓励和引导养殖节水减排改造,开展养殖水质监测和养殖用水农业灌溉综合利用,支持养殖循环用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深入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活动,到2020年新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0个以上、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5个以上。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扩大监测覆盖面。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水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在涉渔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配备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修订。严格监管养殖用药,针对重点养殖品种,开展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行为。加强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及快速检测等责任,监督水产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水产品退市等义务。

(十四)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快渔船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渔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推广使用渔业标准船型,加快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强化渔船安全设施配备,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十五)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完善水域突发污染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健全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科学评估渔业损失,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原则,建立健全渔业生态补偿机制。涉水工程应开展渔业影响专题评价,制定渔业资源补救方案,严格落实补救措施。

(十六)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和使用“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根据我省水域和水产资源实际,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夯实渔业资源保护基础。大力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管理,完善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宣传,严格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捕捞、运输和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强化“三证”(人工繁育证、特许捕猎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管理。强化涉水工程建设项目涉渔影响专项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天然水域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逐步降低江河捕捞强度。

三、保障措施

(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各地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水产产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加快建设现代渔业园区、原良种体系、质量安全体系、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等。按规定落实渔政执法、渔业资源保护和无公害认证、水产品质量监管经费等保障政策。

(十八)加强金融服务。积极争取渔业享受农业领域政策性贷款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探索开展养殖证质押贷款等服务方式,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贷款条件的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和流通的业主给予信贷优先和优惠支持。进一步推动渔业享受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有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渔业特色农业保险,对地方财政给予参保农户保费补贴的,省财政按规定对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奖补,切实提升渔业抗风险能力。大力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发展渔业商业保险。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领导,把水产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因地制宜编制现代水产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要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根据本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健全水产渔政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配齐配强渔业管理、渔政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加快现代水产产业发展步伐。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支持有关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积极落实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支持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和水产信息化建设。教育部门要加强水产学科建设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科技部门要支持现代水产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用地政策,推动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与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相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支持现代渔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基地的道路设施建设。商务部门要支持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积极支持国外优质种用水生动物进口,对进出口水生生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减免。电力管理部门要落实好水产养殖享受农业用电优惠政策。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促进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全面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不断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难题,推进现代水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7193    20171027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教育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推进我省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康四川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深化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健康四川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全面建立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科、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四川建设需要。

二、重点任务

(三)调整结构,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

积极创造条件逐年将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积极争取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委所属院校适度增加本科医学类专业在川招生计划,支持部属院校将医学类优势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进一步完善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政策与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考生填报医学类专业。

2018年起,不再新增中职医药卫生类学校,非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及高职院校不再增设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所有中、高职院校不再增设农村医学、中医专业;逐步缩减现有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规模,至2023年停止招生。届时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确有需要举办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的,应依据本地区村卫生室人员岗位需求,制定实施方案报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备案后招生。严格控制中职护理专业招生规模,到2023年全省中职护理专业年招生规模控制在2万人以内。

根据行业需求,控制发展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到2023年全省年招生规模控制在3000人以内,重点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支持高职院校开展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一体化培养,鼓励高职院校拓展护理专业专门化方向,为健康养老产业培养人才。支持高职院校发展公共卫生、药学、康复、医学技术、健康管理相关专业。

稳步发展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鼓励部属院校扩大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适度控制省属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单点招生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申办医学类专业。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医药卫生类高校全面加强学位点体系建设和高水平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水平。

(四)深化改革,提高院校教育教学水平。

夯实5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教育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人文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推动基础与临床融合、临床与预防融合。2018年起,开设医学类专业的院校须设置全科医学教研室,其附属医院(含非直管)须设置全科医学科,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大力推进医学类“质量工程”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融合,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加强培养过程中的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实施卓越医生和卓越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分类推进不同类型医学院校医学教育改革。规范临床实习管理,统一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和制定完善准入制度,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完善以执业能力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中职—高职—本科—专业硕士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工学结合,强化实践教学,建立健全学校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育人机制,促进教育教学内容与临床技术技能同步更新。

深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高校完善招生考试办法,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临床能力考查;统筹优化临床培养培训内容和时间,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科研思维和分析运用能力培养,完善学位授予标准,推动高校进一步探索学位论文完成形式。严格控制8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数量和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支撑机制。

加强临床医学教学基地建设。制订完善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准入制度,严格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审核和动态管理。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建设58个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在本科生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高校要把附属医院教学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明确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将教学作为附属医院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高校附属医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处理好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加大教学投入,围绕人才培养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加强临床学科建设,落实教育教学任务。健全教学医院和临床教师遴选、备案和激励机制。加强临床教学师资建设,完善临床医生进入教编机制,并予以教师资格认定。

加强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编制医学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规划,制定统一的培训及考核标准,在医学院校建立教师发展示范中心,对新任职教师(含临床教师)逐步实施岗前培训制度,对所有教师进行5年一轮的业务培训。

(五)分层推进,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

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我省行业需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及结构,积极扩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规模,探索建立培训招收计划与临床岗位需求紧密衔接的匹配机制。全面实行省级监督管理和培训基地过程管理信息化。完善师资培训、评价和激励制度,不断提高带教师资教学能力。完善培训结业考核办法,优化全省统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模式,建立一批满足需要的实践技能考核基地,保证培训学员“出口”质量。实行培训基地动态管理。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

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和配套制度,对基地认定与监督、师资建设与激励、培训考核、招录管理、学员管理、培训保障等进行规范。做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有机衔接,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调整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年限以及考核要求等规定,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积极探索毕业后医学教育与专业学位教育的衔接。积极探索和完善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的办法,鼓励临床医师多渠道提高学历层次。

(六)创新模式,全面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强化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立足于全员全机构覆盖,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医学教育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改革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供给侧改革,以基层为重点,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围绕各类人才职业发展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指南,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教育效果考核。建立远程教育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规范发展远程教育,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可及性与便捷性。改革医务人员临床进修模式,2018年起实施全省统一的临床医生进修制度,不断提升临床服务专业化水平。

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学分管理,建立培训项目督查评估机制和培训学员考核授分机制。加快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从项目申报至学分发放全程信息化,强化对医疗机构继续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管理。

(七)健全制度,强化医学教育质量评估。

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制度,到2020年,完成地方属本科医学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有序推进高职高专医药卫生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支持条件成熟的医学院校开展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探索实施高职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质量评估,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方评估。医学院校及举办医学类专业的高校应成立教育质量评估部门,加强教育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

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专业认证结果等逐步予以公布,并作为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对高校和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不达标者取消招生资格。

(八)优化结构,促进医学人才供需平衡。

根据卫生与健康事业各类人才需求,推进医学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支持新建本专科高等医学院校,扩大优质医学教育资源。科学制定省级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指导涉医类院校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院校开设医学紧缺人才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涉医专业的招生规模及结构,优化医学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科学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严格医学教育准入标准,加强医药卫生专业设置的前置审核,规范医学专业办学,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国家新增医学类专业布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政策机遇,按照“按需招生、以用招生”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人才培养和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卫生计生、教育、中医药等部门之间的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加强人才需求、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编制的调研论证。加强对专业设置与就业状况的监测预警,在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安排中充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九)突出需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统一规划,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根据需求逐年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20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执业(助理)医生全科医生培训率达到90%;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和诚信管理政策,立足本土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医疗卫生人员,严格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加强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十)传承创新,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

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有效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面覆盖,师承教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承指导老师、名中医、拔尖中青年中医师、学科带头人、临床(基础)优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中医药教师队伍的培养,实施“川派中医药杰出人才工程”,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完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制度,分层次培养符合中医药发展要求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

(十一)强化协作,加大医学教育帮扶力度。

主动对接东部支援省(市),搭建“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关系,优先将民族地区医药卫生类学校纳入东西部协作范围。组织省内优质医学院校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中职学校建立对口帮扶机制,重点办好甘孜、阿坝、凉山三州现有的医药卫生类学校。支持优质高职院校与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中职学校联合开办5年制医药卫生类专业。按照国家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支持我省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的医学院校推进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教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辐射带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医学教育发展。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建立教育、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医药等多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成立省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支持行业学(协)会参与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划、标准制(修)订、考核评估等工作。

(十三)保障经费投入。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落实公办高校生均拨款制度,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改革探索以培养质量、绩效评价为导向的经费拨款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市(州)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医学重点学科、紧缺人才专业和课程,重点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等。各地要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相关学校要统筹各项经费,切实加大对医学教学科研等的经费投入。

(十四)完善激励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医疗卫生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向全科医生和到农村地区就业的人员倾斜。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以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完善职称晋升办法,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政策,并将评审权限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在有条件的大型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藏区、彝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总量和专业结构限制。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完善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各类专业人才准入和评价标准。创新人才使用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各项政策,不断优化卫生人才队伍。

(十五)强化追踪监测。根据各地医疗卫生发展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建立健全追踪监测机制,制订分工方案和追踪监测方案,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实施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导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对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进行及时总结推广。

 

 

南充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充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前 言

(略)

本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略)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三年攻坚、一年巩固、一年提升”和“不落下一户一人”的要求,确保到2020年底前,全市33.4773万贫困人口和129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全面实现“五个一”(每个贫困家庭至少要有一个增收致富项目、至少要有一人参加职业技术培训、至少要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至少要有一人享受农村低保、至少要有一个帮扶人员)和“五个全覆盖”(新农保、城乡居民医保、安全饮水、危房改造、困难和医疗救助全面覆盖贫困户)目标,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确保33.477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确保129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目标。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确保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在贫困县摘帽时,实现贫困县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县域内重大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精准实施贫困人口“五个一批”

第一节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一、扶持对象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的主要对象为建档立卡系统中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就业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

二、扶持方式

(一)生产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农业、工业、旅游、商务等产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坚持党政引导、龙头带动、群众主体、金融支持、合作社组织“五方联动”,市场化运作建“脱贫奔康产业园”,加快培育增收产业体系,增强贫困群众发展能力,实现退出的贫困村,村村有园、贫困户户户入园。十三五期间,建设脱贫奔康产业园1290个,带动6.5万户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

(二)能力培训。坚持培训做减法、就业做加法、创业做乘法,全力推进“千户千策、千村千园、千企千岗、千人千技”的“四千工程”。依托全覆盖的农民夜校和职教资源、定点机构、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而异,定制化培训贫困群众16.9263万人次,确保4万名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劳务品牌培训。使每个有脱贫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年度计划

十三五期间,计划17万人次贫困人口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解决贫困问题。

第二节 易地搬迁安置一批

一、扶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地生产生活条件差,难以享受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住房有安全隐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扶持方式

(一)合理确定迁出方式。对生存环境恶劣、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群众,以自然村或组(社)为单元,采取整体迁出方式搬迁;难以实施整体迁出的,采取部分迁出方式搬迁。

(二)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方式。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集中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9798万人,分散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3983万人。分散安置地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

(三)推进住房建设。坚持“保障基本、安全适用”原则,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对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自行扩建。全市新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约209.45万平方米。

(四)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安置区道路4690公里,铺设饮水管网7800公里,供配电网3600公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建设学校及幼儿园3.89万平方米,建设卫生院(所)5.85万平方米,建设文化、体育等其他村级服务设施12.34万平方米。

三、年度计划

“十三五”期间,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510万户8.3781万人。

第三节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一、扶持对象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主要对象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扶持方式

(一)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1.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救助功能。严格按照现行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开展兜底脱贫工作,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其基本生活。

2. 强化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在自愿基础上实行集中供养。

3. 完善临时救助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托底功能,适时调整救助标准,优化申请审批程序,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

(二)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1. 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保缴费。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发展,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翻一番。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3. 提升城乡基本养老保障服务能力。大力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平台建设,加大办公场所设施等硬件设备投入,健全服务网络,优化管理规程,显著增强经办服务能力,扎实推进经办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息政策,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正常有序转移和衔接,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编织兜住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

(三)加强贫困残疾人关爱扶助

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托养服务、辅助性就业等工作,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生活费补助,核定其自身收入与国家扶贫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

三、年度计划

“十三五”期间,计划4.9078万户15.147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低保政策兜底。

第四节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一、扶持对象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的主要对象为长期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扶持方式

(一)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作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2017年参保率达到100%。确保贫困患者县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二)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1. 全程免费医疗服务。对贫困人口实行“九免四补助”(对贫困人口免收一般诊疗费、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服务、巡回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以及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对住院贫困人口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与医保、医疗救助和医疗爱心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2. 发挥专项救助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补充作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救助。

三、年度计划

“十三五”期间,计划 4.2309万户 13.0584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扶持。

第五节 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一、扶持对象

灾后重建帮扶一批的主要对象为已经受灾以及“十三五”期间受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扶持方式

(一)加快基础设施改善

1. 保障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危房改造、农村廉租房建设等项目与受灾地区贫困群众住房重建工作,优先推进受灾群众住房重建,对个别建不起房的特困家庭实行政府兜底。

2. 实施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加快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重建,解决受灾贫困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最基本最迫切的制约因素。

(二)加快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积极支持受灾贫困群众迅速恢复生产,立足受灾困难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经济产业状况以及贫困村、贫困户灾后生产能力的实际情况,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紧抓灾后重建机遇,推动受灾地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转型级,整合土地资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受灾困难群众就业机会,促进灾区困难群众致富增收。

三、年度计划

“十三五”期间,计划0.0162万户0.0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灾后重建帮扶。

第三章 集中解决的突出问题

第一节 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着力推进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夯实发展基础。

一、交通建设

(一)高速公路 。“十三五”期间,为全面提升南充在全国区域经济格局中的地位,要紧抓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推动与绵阳市、广元市、巴中市等相联系的战略通道建设,在四川省高速公路基本框架总体部署下,形成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四通八达,融入国省干线公路网,形成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公路运输大通道,实现南充与周边城市及市域各市县高速化衔接。加快实施遂西、巴南广、绵西、营达等四个项目共196公里,开工建设南充过境高速北段、南潼、营仪阆、成南扩容及过境南段等四个项目。

(二)农村公路。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构建形成对外畅通、路况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加快推进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县乡道改善和安全保障设施及渡改桥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通行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畅通、便捷高效、城乡一体的农村公路网络。

(三)汽车客运站场。以县级客运站场和乡镇中心站为重点,加快完善农村客运配套设施,构建以县级站为枢纽、乡镇站为节点、村级招呼站(牌)为补充的农村汽车客运网络。实现所有贫困县建有功能较为完善的县级客运站,具备条件的乡镇建有乡镇客运站(停靠站),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建有招呼站(牌)并开通客运班线。

(四)养护能力提升工程。以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管养能力为重点,加强县、乡道以及客车线路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对于不能满足安全通客车要求的窄路进行适当加宽改造,逐步消除客车通行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加快实施遂西、巴南广、绵西、营达等四个项目共196公里,开工建设南充过境高速北段、南潼、营仪阆、成南扩容及过境南段等四个项目共208公里,计划完成投资200亿元。

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实施G245仪陇新政至马鞍至巴中界、G212阆中县城至苍溪、G244蓬安至营山、G347阆中三庙至剑阁界、S206高坪阙家至蓬安、S207南充顺庆至仪陇一级公路、S305定水至升钟一级公路、S208嘉陵李渡至龙蟠、S101射洪界至西充岱林、成都南槐树互通至遂西高速西充西互通、都京港嘉陵江大桥、都京港进场道路等22个项目910公里,计划完成投资180亿,其中加快建设6个项目135公里,开工建设16个项目775公里。加强项目储备,加快前期工作项目19650公里。

农村公路建设。建成农村公路6000公里(县乡道改造1076公里,通村通畅1344公里,村道完善3580公里),实施渡改桥64座,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320公里,计划完成投资60.5亿元。

汽车客运站场建设。建成8个县级二级以上汽车站,并实施乡镇客运站32个,完成投资7.0亿元。

养护能力提升。实施公路超限检测站12个,养护应急保障中心9个,养护管理站48个,计划完成投资3.3亿元。

内河水运。推进南充港、都京作业区、河西作业区,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

二、水利建设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大中型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人人喝上干净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农业灌溉得到有效保障。支持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充分调动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建设、管理、维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

20162020年,全市筹措水利建设扶贫资金37.5亿元,其中:争取中、省补助25.2亿元,市、县(市、区)安排12.3亿元。

(一)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以新建、扩建、配套、联网等措施,通过户建卡、村造册,将建设任务精准到户,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二)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精准实施“五小水利”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实施“治水兴村”战略,优先做好贫困地区“最后一公里”渠系建设,有序推进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构建贫困地区旱山村、缺水村用水保障体系。

(三)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防洪抗旱体系建设,快速提高贫困地区重要河段防洪保障能力,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建设,保障贫困地区居民旱期基本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将全市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五十年一遇洪水标准,保护城市和人民的财产。

2017年,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0.4亿立方米,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1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

2020年,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1.7亿立方米,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7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4万亩。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エ程。规划新建、延伸管网和改造配套各类工程0.1231万处,受益人口114.95万人,其中贫困人口22.1646万人。改造水质净化设施47处,配套消毒设备57台,更新配套管网115.1公里,受益人口2万人。

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完成升钟、油房沟、金鸡沟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任务,加快推进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继续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排设施体系,提高输配水效率,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启动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恢复和新增提水能力,提高供水效益。因地制宜发展低压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波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

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基本完成市内主要江河重点河段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能力、水文基础设施及预警预控系统建设。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骨干水源大中型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升钟水库灌区二期、油房沟、金鸡沟等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受益;加快推进亭子口灌区、双叉河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

三、电力建设

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全面提升全市电网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按照“优化改造、兼顾提高”的原则,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贫困地区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电好用”。力争到2020年,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

规划总投资6亿元,其中:2016年争取投资2亿元,2017年争取投资2亿元,2018年争取投资1亿元,2019年争取投资0.5亿元,2020年争取投资0.5亿元。

(一)解决电网过负荷问题。按照“优化改造、兼顾提高”原则,优化改造农村电网骨干网架结构,切实解决全市电网过负荷、供电质量差问题。

(二)开展低电压治理工程。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总体推进、分步实施,属地负责、分层控制的原则,统筹解决全市低电压改造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专栏表8 电力建设

解决电网过负荷问题。优化改造110千伏农村电网骨干网架结构,解决35千伏及以下电网过负荷、供电质量差问题,提高10千伏配网“手拉手”供电比率,提高运行灵活性、可靠性和经济运行水平,消除配网“卡脖子”及“安全隐患”问题。

开展低电压治理工程。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全面提升全市电网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贫困地区户通电率达到100%,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保障贫困村、贫困户通电和入户用电。

四、通信建设

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通信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应急广播系统,实现贫困村广播全覆盖;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村村有宽带、户户有电视,形成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一)加快信息网络演进升级。实现有线接入网,无线接入网,实现联通、移动、电信三网融合,深化信息通信普遍服务,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宽带乡村”工程。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大力推动贫困地区光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

(三)行政村通宽带民生工程。持续推进行政村通宽带民生工程。积极争取南部、嘉陵、高坪3个省级秦巴片区县(区)纳入国省“宽带乡村”试点工程。

(四)贫困地区互联网覆盖工程。以窄带(拨号上网、GPRS等)和宽带(ADSL3G4G、光纤等)方式,完成未通互联网行政村通互联网任务。

(五)电视户户通工程。统筹有线、无线、卫星3种覆盖方式,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拓展;加快数字化转换,推进地面无线电视数字覆盖,实现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

(六)广播村村响工程。以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为主、调频广播无线网络为辅,依托各级广播电视台,加快建设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和农村公共服务广播网络。

 “宽带乡村”工程。到2016年,力争实现蓬安、西充、阆中3个县(市)95%以上的行政村通光缆,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以上,并具备平滑升级更高速率能力;到2016年底,力争实现仪陇、营山2个省级秦巴片区县的乡镇到行政村光缆全覆盖,行政村内的固定接入网络、无线宽带全覆盖。实现95%以上行政村通光缆,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8M以上,并具备平滑升级更高速率能力,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30%

行政村通宽带民生工程。到2020年,实现全市行政村通宽带达到100%

贫困地区互联网覆盖工程。到2020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

电视户户通工程。到2020年,彻底解决贫困户看电视难问题,实现电视户户通,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到村接入,交互电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广播村村响工程。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贫困县所有行政村的应急广播系统,实现贫困村广播全覆盖。

第二节 大力实施新村建设扶贫

1290个贫困村为重点,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产业,整治环境,切实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全面小康步伐。

一、推进住房条件改善

结合扶贫新村专项的实施,把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放在首位,优先支持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建设。全面实施危房改造,切实摸清农村危房现状,核实核准底数,锁定贫困户对象,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落实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问题。实施旧房改造,通过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完善农房居住功能。市、县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社会捐赠帮扶资金用于农村廉租房建设,通过建、改、租、调、购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房源。

二、推进设施配套建设

结合产业发展和农业设施项目,推动贫困村“三建五改”配套工程和“l+6”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实施水、电、路、通信、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村科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社区建设和治理,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基础设施向贫困村延伸、公共服务向贫困村覆盖。

三、支持新村产业发展

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发挥优势,一村一品发展绿色、有机特色农业和特色种养殖业。支持贫困地区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贫困地区,与农民群众采取各种有效的合作方式建设产业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打造区域品牌,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农旅结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旅游业。

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以净化、绿化、美化为追求,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开展“生态细胞工程”创建、沟渠堰塘环境整治和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全面整治贫困地区农村院落,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四川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20152020年)》,完成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一村一档调查和信息更新工作,积极开展贫困地区“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创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1290个贫困村开展“四好村”创建,完成4.668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实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目标。

扶贫新村专项行动。实施新村建设,完成2500个扶贫新村建设,完成4.668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在1290个贫困村,实施水、电、路、能源、宽带等新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村组路、入户路、生产便道等村内道路建设集中供水点,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建设新村灌溉设施,重点建设灌溉渠道、水害等工程建设输变电线路和设施,解决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改善村居环境,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垃圾集中收集点、污水处理点、旅游停车场,着力建成美丽宜居村庄,90%以上贫困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家庭改厕得到处理。实现村活动室、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50%。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小风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

第三节 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

开展生态保护建设,推进生态资源利用,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开展防灾减灾避灾,加快治理突出生态问题。扩大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生态保护补偿,增设生态公益岗位,切实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

一、生态保护建设 。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恢复、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果产业。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遏制水生态系统失衡趋势,建立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

二、人居环境治理 。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供水水质合格率。探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维护管理第三方服务共同分担机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以贫困地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主的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整治贫困地区农村水环境。强化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大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循环利用,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三、防灾减灾避灾。在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结合新型城镇化、灾后恢复重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避灾移民。加大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加大森林、草地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四、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渔业、经济林果等产业,切实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将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生态保护建设。落实生态护林员指标0.25万名以上。到2020年,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1%。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5万亩、退耕还林20万亩,实施生态脆弱地区治理1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

人居环境改善。到2020年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防灾减灾避灾。到2020年底,开展1.8万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和地质灾害治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

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选择一批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其提供生态护林员、护渔员、护堤员等岗位。

第四节 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坚持扶贫先扶智,加大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有劳动能力贫困群众的基本素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一、巩固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一)巩固提升普及义务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三免一补”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县长、局长、乡长、村长、家长“五长”负责制,确保“应读就读”。科学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和建设规划,保证学生就近就便上学。贯彻实施国家《“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全面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

(二)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着力推进“专题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及远程教育模式。结合“宽带中国”战略、“光网四川工程”等重大项目,全力推进贫困地区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

二、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逐步扩大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比例。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逐步分类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阶段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和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项目,按政策规定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各级各类资助范围,实现全覆盖。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学籍为基础的全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人口、低保、扶贫等信息系统的对接,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让家庭经济困难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三、推动贫困地区中职教育发展

(一)大力发展职业技工教育。切实改善中职技工学校办学条件,加大中职技工基础能力建设资金倾斜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中职教育。面向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加强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实现高中阶段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帮助更多贫困地区学生免费接受中职技工教育。大力开展本市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贫困地区人口创业就业能力,依托贫困地区中职技工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针对需求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培养一大批新型农民和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深入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对未实行“9+3”免费教育政策的贫困县,在一、二年级中职在校学生全面享受中等职业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参照藏区州内“9+3”免费教育资助政策,对三年级在校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承担。

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一)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规模。扩大省属免费师范生计划培养规模,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培养“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建立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补充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对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二)生活待遇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全面落实国家级贫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大力建设教师周转宿舍,改善教师生活条件。

(三)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实施城乡教师支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推动优秀教师持续向乡村流动。

(四)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加大全市乡村教师培训力度,通过“国培计划”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开展乡村教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并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学前教育巩固提升计划。从2016年起,对全市贫困县的幼儿保教费减免面由10%提高至20%

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全面落实贫困县乡村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助政策。2020年前,乡村教师接受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予以激励。

农村义务教育管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

第五节 促进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深化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加快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就医难问题。

一、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

统筹做好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统筹安排120个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逐步改善生活待遇和住房条件。增加乡镇卫生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中心卫生院至少设置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公共卫生部门、综合办公室。临床科室至少设置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中医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室、信息统计室。一般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置临床科室、药房、化验室和治疗室。

二、推进县级医疗机构提标创等

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加快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打造临床优势专科,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贫困县医院等级,健全一级诊疗科目。依托省、市级优质康复资源,加强县医院和康复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能力。

三、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贫困人口的基层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市级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确保2020年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健全医疗费用支出监管机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时,各级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从严控制价格昂贵的诊疗项目,坚决杜绝大处方、大检查。

四、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建设

完善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支援6个月;晋升正高级职称前,须到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支援3个月。将贫困地区县二甲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范围。全覆盖实施三甲医院(含中医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医院(含中医医院)和二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中心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成全市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l00%。支持贫困县的50%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机构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县级医院提标创建。每个贫困县至少建设有一所二级医院,其中100万人口以上贫困县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医院远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所有贫困县建成远程会诊系统并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县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覆盖率达到75%

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县医院新增3项临床医疗新技术,每个中心卫生院新增2项临床医疗新技术。各县卫生计生部门加强统筹安排,组织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服务、蹲点村卫生室,加强培训和帮扶指导,尽快提升村医服务水平。

第六节 积极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和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满足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实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以贫困地区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科技馆、数字电影院、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具有应急广播功能)及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村文化室等建设,消除盲点、补齐短板,提升功能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实现贫困县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村文化室、阅报栏等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广播电视台设备设施全面达标。

实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扩)建工程,推进总分馆制建设。2016年制定规划并启动新建和改(扩)建,2019年实现贫困县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或超过三级馆标准。

实施贫困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新村聚居点和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合理选址,标准建设。在欠缺文化设施的贫困地区建设文化活动室、广播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固定电影放映点和阅报栏,指导已基本建成的贫困村按国家标准完善提升,帮助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督促在建的文化活动室、广播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固定电影放映点和阅报栏限期按国家标准竣工。到2020年,全面完成1290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广播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固定电影放映点和阅报栏标准化建设。

整合贫困村宣传文化、党员电教、科普卫生、广播电视、教育体育等设施资源。整合组织生活、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农技讲座等活动,建设一批“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形成“一院一坝一品牌”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集中布局。2020年实现“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全市覆盖。

实施贫困县广播电视台达标工程。2019年实现贫困县广播电视台设备设施全面达标。

实施贫困县县级数字电影院标准化建设工程。2019年实现贫困县县级数字电影院全面达标。

推进贫困地区广播“村村响”和电视“户户通”工程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纳入应急广播工程和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服务区域,2019年全面实现贫困地区广播“村村响”、电视 “户户通”。

推动贫困地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加快数字化转换,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率达80%,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覆盖达60%2020年贫困地区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率达98%,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覆盖率达80%

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制定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供给目录,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设置具体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内容和数量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把到贫困村演出场次列为文艺院团、文化馆(站)考核指标。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在贫困地区落实到位,每年市、县开展的文化活动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在活动场次、数量上予以倾斜,确保每年每个贫困地区的中心乡镇不少于5场(其他乡镇不少于4场)。

推动文化品牌活动走向贫困地区。提升贫困地区在市、县文化品牌活动中的参与度,增加贫困地区在文化品牌惠民展演场次中的占比,支持贫困地区举办具有地域特色的展演活动、节庆活动和民间艺术活动。

实施“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和动员100名文艺工作者深入贫困地区“结对子,种文化”,在帮助培育文化人才、发展乡土文化的同时,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吸取艺术养分,创作文艺精品。

集中实施一批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个性化文化服务、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文化服务、志愿文化服务等项目。确保贫困地区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和残疾人的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每年举办“书香天府?万卷南充”全民阅读活动,积极开展图书惠民展销、送图书下乡,办好农业科技知识课堂。重点向贫困地区补充配送科普类、文学类、法律类、地情乡土文化类等农村实用、农民喜爱的图书。

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手机报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信息科技、致富经验等民生新闻资讯。

每月在每个贫困村放映1场公益电影。到2020年底共放映77400场。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贫困地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三、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指导支持贫困地区保护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和致富增收。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做好文化与旅游、农业、生态等融合发展规划。发展特色文化旅游、现代观光农业等产业,继续打造提升“四大主题文化”“一县一品”等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带动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就业增收渠道。

支持各地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加强对文化产业项目论证、包装、推介、开发的指导。推动贫困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各地整合文化资源、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指导帮助转制文化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具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推动《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旅游开发总体规划》等落实。重点抓好嘉陵江文化长廊等重点项目实施。

加大对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在资金分配上向贫困地区倾斜,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文化建设。

全面实施文化传承行动。抓好贫困地区传统村庄院落民居甄别鉴定和保护修缮,大力发展乡村文化和民俗文化,建设“记得住乡愁”的新农村。

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遗”保护,支持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等。支持合理开发利用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持续开展脱贫政策、文明新风、习惯养成、自力更生、感恩奋进“五项教育”,深入开展孝老敬亲、忠厚诚信、勤劳致富、创业自立、庭院洁美“五项评比”,扎实开展家具摆顺、农具码顺、小件搁顺、床铺理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庭院室内整洁有序,房顶干净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水沟干净无淤积、厨房干净无油污、厕所干净无臭味、圈舍干净无积粪“六顺六净”教育,让农民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引导形成懂感恩、明礼义、知奋进的良好氛围。

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到2017年,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实现乡镇中心校、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县级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服务体系全覆盖。

开展专项扶贫志愿服务活动。到2016年,在贫困县全部建成学雷锋爱心联盟,全部搭建爱心帮扶和邻里互助平台,每月每个县至少开展8次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一助一”“多助一”形式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

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文明单位联系贫困村共建活动。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卫生健康知识等宣传,实施“科普惠民工程”,破除愚昧迷信、反对邪说邪教,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社会风尚。

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活动。推动贫困地区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大力评选“最美家庭”,实施未成年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点一滴”工程,推行“父母身教”行动计划,以良好家风带动社会风气转变。

五、宣传文化队伍建设

推动解决贫困地区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重视发现和培养基层文化活动骨干和带头人。

按照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和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四川省〈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宣发〔201128号)要求,配齐配强贫困县、乡、村宣传文化干部。每年国家“三区”文化人才培养名额和支援计划向贫困县予以倾斜。贫困村文化室设置公益岗位至少1个,贫困村配备文化管理员至少1名。

通过每年轮训、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宣传文化干部人才培训。

建立健全宣传文化系统结对帮扶工作体系。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培养文艺创作、活动组织策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其他文艺专长人才,帮助贫困村组建群众业余文艺队伍。

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向贫困地区发展,扩大贫困村受援点,增加支援帮扶贫困村的文化骨干和文化服务项目。

六、强化新闻舆论引导

协调中省主要媒体聚焦南充扶贫工作,持续关注我市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积极举措和显著成效。

组织市级媒体专题报道。开设精准扶贫等专栏专题,动态报道、深度解读市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展示各地、各部门进展成效和先进经验,挖掘和树立一批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针对扶贫工作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开展释疑解惑,疏导社会情绪。适时适度开展舆论监督。

组织网络媒体互动报道。组织网络媒体持续开设“扶贫开发攻坚”专题(专页),开展媒体互动、网民互动报道,扩大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网络影响。及时集纳相关重要稿件,组织网评员做好跟帖评论工作,加强正面解读,做好舆论引导。

指导县(市、区)媒体充分发挥贴近性强的优势,紧扣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典型报道、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营造推动扶贫开发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

大力挖掘宣传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大力宣传贫困地区发展潜力、投资环境、优惠政策,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电影院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和手机报全覆盖;完成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建设贫困地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成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完成贫困村放映公益电影3.5万场;开展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完善全民健身配套设施。

精神文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指导贫困县深化完善村规民约树立和宣传一批艰苦奋斗、勤劳节俭、诚信友善、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卫生健康知识等宣传,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实施“科普农民工程”;开展“四好村”创建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实施未成年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点一滴”工程;推行“父母身教”行动计划。

第七节 建立完善科技扶贫体系

始终把科技摆在突出位置,启动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助农增收和贫困地区产业化发展,强化产业扶贫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

一、构建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培育推广一批新品种。以中药材、果蔬、粮油、蚕桑、林木等为重点,推广一批优质、高产、专用的突破性新品种。以肉牛、肉羊、兔等草食牲畜,生猪、山地土鸡、水禽等家畜家禽,以及珍稀名贵水产为重点,开展品种改良推广,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突破口,延伸产业链,推动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和涉农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贫困地区落实帮扶项目,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增强“造血”功能。

集成转化一批新技术。加强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以及民间手工业、旅游业、健康养老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开展产业链关键环节产学研协同创新,集中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

探索完善一批新模式。探索贫困地区后发高起点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带动农民增收的科技园区(基地),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探索建设一批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增值模式:加强技术链协同攻关,构建一二三产融合的产业技术支撑体系;探索企业带动脱贫模式:把吸纳贫困户作为重要内容,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乡村旅游、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等农村新兴业态发展。

二、构建科技服务体系

立足“互联网+科技”,针对基层专家缺乏、技术供需渠道不通畅、资源分散、协同不够等问题,着力推进全市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建设,以产业扶贫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有序调配全市科技资源,高效服务基层农户,促进技术进村入户到人,努力实现精准科技帮扶。

整合专家队伍。整合涵盖我市主要产业领域、熟悉本区域农业发展特点的科技人员,实现在线平台就近就地逐级向专家团队提出技术需求,专家团队及时提供在线技术服务;

组建信息员队伍。组织建立覆盖7个贫困县的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有效为缺乏能力和条件的贫困户提供精准技术服务。

集成产业与技术信息。集成发布涵盖品种、技术、加工、储运等适合我市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全产业链农业技术成果信息、宏观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信息、龙头企业信息、技术依托单位信息,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精准的技术支持和产业发展决策参考。

链接供销平台。整合全市农副产品销售、生产资料供应等电商平台,面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从原料到生产、到市场的全产业链精准综合服务。

三、组织动员科技人员精准扶贫

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和“农技人员进村”行动,深入实施“三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科技人员计划,积极推进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建立保障科技人员服务基层长效利益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通过停薪留职、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收益分成等方式深入农村创业服务。

支持农村产业技术研究院、农村技术转移机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建立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单位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机制,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村驻点帮扶。

四、改善民生科技服务

开展远程医疗、区域协同等医疗关键技术及模式研究。推广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攻关与示范,开展鼠害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农村水源污染治理等技术推广,建立一批示范基地。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加强潜在山地灾害预判、泥石流滑坡灾害减灾技术等研究与示范,构建区域防灾减灾技术防控体系。创新贫困地区技术培训模式,切实加强全市技术培训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农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科技产业扶贫。强化产业扶贫科技支撑,深度开发本市特色优势资源,推动一批精深加工科技型龙头企业和涉农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贫困地区落实帮扶项目。到2020年,培育5亿元至10亿元创新型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以上,发展壮大10亿元至50亿元现代农业产业6个,实现脱贫解困可持续发展。

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市级科技扶贫在线平台,以专家服务、技术服务、产业服务、供销对接为主要内容,建设专家团队6个、科技信息员300名,调动整合龙头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技术成果、资金项目等资源,为贫困地区提供全方位科技咨询和服务。

科技人员精准扶贫。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组建覆盖全部贫困地区的科技特派员200名,科技人员800名。推进激励农业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深入农村创业服务。

第四章 强力形成社会帮扶脱贫合力

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政策优惠,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开展好“10?17扶贫日”活动,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和脱贫攻坚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大力促进脱贫攻坚。

第一节 定点扶贫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做好商务部、工信部、中国电子信息集团定点扶贫仪陇、南部、阆中、嘉陵和省级20部门(单位)定点帮扶高坪、嘉陵、南部、阆中、仪陇、营山、蓬安五县(市、区)。积极向帮扶我市的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和省级部门(单位)汇报、衔接,扎实抓好帮扶项目落实。

二、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部门(单位)联系指导精准扶贫。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领导及市直部门(单位)指导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南委办〔201538号)要求,所有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联系指导1个贫困村,加大力度指导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各县(市、区)根据扶贫开发攻坚任务需要,建立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三、加强市级部门定点帮扶工作。各帮扶单位要深入帮扶村了解村情民意,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认真研究制订三年帮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大力推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帮扶村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有效解决。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居民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推动帮扶村调整产业结构,帮助帮扶村引进项目、资金,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贫困农户收入增长幅度显著提高。配合帮扶村“两委”加强班子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

四、干部驻村帮扶

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转发中组部等3部委和省委组织部3部委〈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组通〔201549号),向贫困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445号)和市直机关工委等5部门《南充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南市直工委〔201437号),由县级政府统筹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对全市1290个贫困村全覆盖,市直部门(单位)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担任驻村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认真落实《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村农业科技人员驻村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15145号)。各县(市、区)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贫困村数量选派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组。

实施干部“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每名干部联系帮扶1户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对1290个贫困村以外的贫困人口,由县(市、区)组织落实帮扶责任人,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动员贫困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户落实到户项目,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惠农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第二节 企业扶贫

一、国有企业扶贫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优势,对贫困户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动员组织国有企业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脱贫活动,帮助贫困地区拓宽致富门路,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发展能力,建立脱贫捐赠长效机制。

二、民营企业扶贫

鼓励开展村企合作。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到贫困村投资兴业,支持民营企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资源开发等,通过村企合作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互利双赢。

帮助提高发展能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定向吸纳就业。倡导民营企业吸纳扶贫对象,使其实现本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动员民营企业通过基地带动、订单合同收购等经营模式,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

鼓励捐资扶贫。倡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日募捐、“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扶贫公益活动,通过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解决贫困群众迫切问题。

第三节 社会扶贫

一、推进社会组织扶贫

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方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引导慈善组织积极扶贫募捐。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募捐,加强慈善组织募捐活动管理,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畅通社会公众对不良扶贫慈善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

二、鼓励公民个人扶贫

广泛开展扶贫进校园活动。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各类校园以多种方式开展扶贫宣传,培养青少年扶贫济困意识。引导大中小学生参加扶贫实践活动。

倡导开展“扶贫一日行”实践活动。倡导爱心人士利用一定时间就地就近深入贫困户家中体验疾苦,温暖贫困群众心灵,激发公民扶贫意识。

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捐赠。适时组织开展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到“四川爱心扶贫网”参加“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直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

三、搭建拓展扶贫公益活动平台

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每年制定专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积极为社会爱心人士提供扶贫需求、帮扶渠道、政策宣传、帮扶成效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扶贫信息服务。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围绕不同扶贫对象的发展需求,扎实开展“栋梁工程”“光彩事业”“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健康快车”“母亲艺术” “侨爱心工程”等各具特色的主题帮扶活动,打造扶贫公益品牌。

四、深化扶贫志愿行动

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每年动员扶贫志愿者100人次以上到县(市、区)开展扶贫工作。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从大学生中招募一批具有扶贫意愿和能力特长的人才,到国家扶贫重点县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活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五、政府购买服务

支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

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继续争取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援助性扶贫项目,加强项目管理,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加快发展。积极走出去、引进来,创新机制、拓宽渠道,加强国际反贫困领域交流,办好各类国际扶贫合作交流培训,宣传扶贫经验典型,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节 落实优惠和激励政策

全面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相关支持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具有较强脱贫致富带动引领作用的地方特色产业、现代农业和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落实帮扶干部、“三支一扶”人员激励政策,保障工作经费和工资待遇,对能力和实绩突出的优先选拔任用,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的落实。

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和爱心人士给予表彰奖励,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的爱心行动中来,让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一、精准扶贫脱贫机制

健全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六有”大数据平台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完善公告公示制度。健全精准施策机制,根据贫困类型和成因,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切实做到“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健全“五个一”帮扶机制,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从市、县、乡三级抽调了解农村、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确保全市1290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1名责任领导、1个帮扶单位、1名‘第一书记’、1个驻村工作组、1名驻村农技员”,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健全贫困退出机制,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的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对“摘帽”的贫困县,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巩固扩大脱贫成果。

二、扶贫资源动员机制

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健全投入增长机制,整合民生资源,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同一区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帮扶规划。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引导鼓励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扶贫开发任务。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市武警部队等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采取定向、包干等方式参与扶贫,增强扶贫开发攻坚社会合力。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平台,探索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自发自愿参与扶贫。

三、资金项目管理机制

按照“滚动储备、动态管理”原则,市、县分级建立项目库。着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支持各县(市、区)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库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设计、执行扶贫项目的能力,提高扶贫项目设计与贫困人口发展需要的精准对接程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稽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借助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四、资产收益扶贫机制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五、贫困群众参与机制

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发展权利和主体地位,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过上美好生活,“光荣脱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切忌好高骛远,影响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性。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弘扬科学精神,培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改变贫困户落后风俗习惯,完善乡规民约,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制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及时调整完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六、考核问责激励机制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坚持“省负总责、市(州)统筹、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压紧工作责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制定减贫验收办法,完善扶贫攻坚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完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把脱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并通报每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一、财政政策

(一)建立扶贫开发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市、县两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增长机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不断加大扶贫投入,新增财力优先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支需要。到2018年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后续两年保持投入力度不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完成扶贫目标任务后,对贫困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转为民生投入。

(二)设立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基金。针对全市1290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市、区)财政要设立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基金,制定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启动周转用的无息借款,用于购买发展家庭畜牧业所需幼崽、种植业所需幼苗和良种等。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见效、取得收益后归还借款,继续用于有需求的贫困户。

(三)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在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摸清底数,防止“富人戴帽、穷人落榜”的现象发生。将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应扶尽扶。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因地因人施策,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持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四)加大行业扶贫资金投入。相关行业专项资金要加大对贫困村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各行业扶贫需要。安排年度资金计划时,在与规划相衔接的前提下,向贫困村倾斜,重点保障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新村建设、教育与就业扶贫、生态建设、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文化惠民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等行业扶贫的资金需求。

(五)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各县(市、区)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整合国土、交通、住建、民政、扶贫、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涉农资金,用于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贫困村综合发展能力。

(六)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市、县两级要加大对贫困村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期限内银行贷款按照实际利率给予贴息。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异地搬迁建房贫困户给予贷款贴息。各地要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信贷贴息试点。要整合各类财政到户贴息政策,扩大贷款贴息资金规模,对贫困户期限内发展生产的银行贷款按照实际利率给予贴息,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贫困村发展。

(七)引导社会民营资本投入扶贫开发。市、县两级要大力支持贫困村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民营资本参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凡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或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扶贫工作和扶贫项目,可以采取委托、承包、购买等方式,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八)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各地要在贫困村积极探索开展将财政支农项目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户;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成员同意后,将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提高贫困户收入。

二、金融政策

(一)建立扶贫惠农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以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南充市扶贫惠农金融工作协调小组,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普惠金融机制,形成部门配合、金融参与、整体推进的扶贫开发格局。

(二)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扶贫移民局、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川扶贫移民发〔2014310号)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好信用评定工作,严格把关贷款贴息惠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好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多渠道筹集工作,加强与承贷银行、财产保险公司沟通协调,确保金融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

(三)完善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向社区、乡镇延伸营业网点,新设网点、人员、费用匹配重点向贫困乡镇和社区倾斜。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村镇银行建设步伐,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推动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拓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放大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倍数。扩大金融仓储公司试点范围,探索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及小微企业资金互助组织。

(四)加大再贷款精准扶贫支持力度。对贫困地区一定比例存款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贷款投向主要用于“三农”等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其发放的支农再贷款额度,可按照规定实行支农再贷款优惠利率。创新信贷管理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并因地因时发放“三农”贷款,做到常放常收,满足三农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资金需求,为三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鼓励金融机构“一户一策”,开发订单、保单、仓单以及农房、蔬菜大棚、畜禽圈舍等地面定着物、农业机具等农用生产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林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广“产业链互惠”融资模式,促进同一产业链上不同经营主体的抱团发展。

(五)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信贷有效结合,切实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提升贫困地区农户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支农成本和风险、增加农村经济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广泛开展“信用户”创建活动。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和综合排名发布工作,通过打造信用高地形成资金洼地,不断增强良好信用环境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

(六)完善金融扶贫保障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和扶持企业上市融资,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普惠金融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农村保险市场建设,增强风险保障功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建立农业担保机构,适当提高对贫困地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的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农业担保机构不断发展壮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贫困地区企业和个人贷款尽可能实行优惠利率,严禁在信贷活动中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除贷款利息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适当提高诚信农户的信用贷款额度。扶贫移民部门要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贫困户、项目库等信息资料系统,做好优质项目、企业的推荐工作。共青团组织要加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力度,发挥其在脱贫致富中的带动作用。

三、土地政策

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有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加大增减挂钩推动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允许贫困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鼓励贫困地区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推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分解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时,向有条件的重点县倾斜。在符合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定位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四、干部人才政策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任职。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发挥创业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加强贫困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制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的鼓励政策。制定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干部的鼓励政策,在待遇、职称、津贴、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对贫困地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通过双向挂职锻炼、对口支援等方式,推动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

第三节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配强领导班子,重点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注重从扶贫开发工作一线选拔干部,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干部担任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有针对性地配备熟悉现代农业、旅游发展、村镇建设、农村金融、群众工作等方面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市县领导分片包村、蹲点督导、评估检查,全面推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一月一调度、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周一调度、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天一调度,坚决做到靠前指挥、现场督战、一线攻坚。对扶贫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扶贫开发攻坚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党政领导要及时调整。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部门领导要严格问责。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级主要做好上下衔接、组织动员、进度安排、资金管理、推动实施等工作。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是脱贫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负责人力调配、项目落地、现场推进、资金使用、考核问责、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负责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信息公开及反馈等工作,组织带领群众实施扶贫项目、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坚持挂图上墙、按图推进、按图督查、按图考核。市县乡村层层挂出“脱贫攻坚作战图”,严格实行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细化到月、工作安排到天、任务落实到人。(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见表5-1)。

三、夯实基层基础

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好、能力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认真落实向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举措,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统筹协调“五个一”帮扶力量,完善“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联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整合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坚持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建立联合党组织,推行驻村帮扶单位、帮扶企业与村支部联建党支部。健全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教育、卫生、农技、文化、旅游等专业技术人才。

四、加强监督检查

逗硬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对脱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推动省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纪律审查,塑造新风正气。

五、坚持挂责问效。

推行“9+5”暗访督查机制,坚持常态化督查和专项督查(以脱贫奔康产业园建设为重点)相结合,进村入户全程录像录音进行暗访督查。每组查1村、每村查1天、每村随机抽查10户以上,重点督查进度是否完成、标准是否达到、履职是否到位,并以《每日快报》和《督查周报》及时在全市范围内原汁原味通报暗访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定期回访,全面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将脱贫攻坚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用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实行“目标考核一律一票否决、有关领导一律就地免职、追责问责一律从重从严”,坚决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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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111    2017109

 


 

各乡镇人民政府(朱管委),县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清除各类“问题地图”,切实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现将《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对照文件中《“问题地图”检查目录》和《“问题地图”清查工作指南》对各辖区、领域“问题地图”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专人专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其中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要及时予以删除,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应送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各责任单位务必于1016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纸质文件(需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县住建局建设用地规划和测绘股(联系人:何锡锰,电话:18284159401,邮箱156300690@qq.com),凡逾期未报、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予以严肃追责。

 

附件:《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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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仪陇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112    201710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仪陇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仪陇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南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仪陇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仪陇县范围内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分类及内容

第五条   根据制定主体的不同,全县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六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人民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应急委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针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基层及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是乡镇为落实县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应急预案而制定的应急行动方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县公安局备案。

第九条  不同类型应急预案编制应有所侧重。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主要明确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兼顾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组织协调和省市配合联动;基层应急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呼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人员疏散组织、撤离路线、可调用或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重点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等内容。主管部门印发有行业应急预案指南标准的,应依据其指南编制预案。

第十条  对县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原则上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分级响应,并明确界定不同级别响应措施。基层及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是否分级由制定单位具体确定。

第十一条  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应急预案应制定现场工作方案,现场工作方案应明确现场指挥部名称、现场指挥长、下设分组、牵头及参与单位、工作分工、应对措施、应对流程、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二条  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预案信息传播、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三条  县政府负责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第三章  预案编制

第十四条  县、乡镇政府应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邀请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六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可迅速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广泛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

(三)主体内容完备,责任分工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合理,应对措施具体简明、管用可行;

(四)有涉密内容的应当标注密级,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政府及其他部门预案编制框架可参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体系框架描述等;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和预警信息及发布等;

(四)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程序、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及群众的安全防护、突发事件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

(七)附则,包括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等;

(八)附录,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框架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掌握。

第四章  审批、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总体应急预案按《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办理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县政府应急办初审,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必要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经部门有关会议审定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由县政府办公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责任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牵头编制单位应当在预案印发后的20日内将正式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县、乡镇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备案(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抄送上一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基层及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临时性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应当向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需要与所在地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省、市级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鼓励开展不预先告知演练时间、地点和事件类型的“双盲”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的经营或管理单位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二十四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应急预案适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总体应急预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极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中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八条  政府及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  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内容和现场救援指挥的必备知识,提高应急指挥能力。

第三十条  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一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实行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三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仪陇县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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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114    20171016


 

    (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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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仪陇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115    20171023

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仪陇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仪陇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川府发〔201716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89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总体谋划,遵循国家“五个统一”基本原则,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牢牢把握政府数据充分共享利用这条主线,坚持技术优化和行政督导并重, 注重统筹协调、应用导向,加快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化建设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201712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全面完成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审清工作,基本完成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建立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201812月底前,全县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并与省、市平台对接,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交换系统互联互通。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自查、编目、清理、整合、接入、共享、协同等7个方面开展工作,通过推进系统整合、基础设施整合、数据整合、服务整合,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共15项任务。

(一)“审”“清”结合彻底消除“僵尸”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审计,全面掌握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情况(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10月底)。

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等“僵尸”信息系统的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11月底)。

(二)加快推进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本部门信 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单和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 10月底)。

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及以内设机构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11月底)。

(三)统筹建设电子政务内网。完成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实现与国家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 年底)

(四)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加快县级政务外网升级 改造,提升网络传输能力,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 门、跨业务的网络支撑服务水平。

继续推动电子政务外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进一步扩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

(五)加强业务专网整合。根据涉密情况及复杂程度分批将 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内网、外网整合,并按要求分别接入政务内网或外网的共享交换平台。原则上非涉密系统都要接入政务外网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六)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2号),完善目录管理系统,组织目录编制专题培训,各部门依托目录管理系统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报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 10月底)。

(七)加快共享交换平台对接。依托县电子政务外网和市政务云,并按规定与省、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推动部门整合后的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按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统一接入省、市共享交换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8年底)。

(八)推动政府公共数据开放。依托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全省政务数据开放门户,推动政府部门的原始性、可 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九)提供基于统一门户的信息共享服务。依托全省政务数据交换共享统一服务门户,支撑政府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基于统一门户的共享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大力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初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12月底)。

三、加强机制体制保障和监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各部门要明确目标、责任,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时限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强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整合共享工作的责任,原则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不落实、违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和《四川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川府发〔201716号)相关规定的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二)完善推进机制。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推进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各部门每年115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上一年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统一共享平台进展、数据对接共享和支撑协同应用等情况),切实保障工作进度。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强化评价考核。组织制定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方法,每年对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和通报意见,并作为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的依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四)加强审计监督。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审计,保障专项资 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结果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探索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方式方法,持续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五)创新建设模式。按照国家要求优化政务信息化建设投 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鼓励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与服务,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六)建立统一备案制度。通过市统一备案管理平台,全面掌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度、运维费用、经费渠道、数据资源、共享资源目录清单、应用系统、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备案情况等内容。各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经费时,应通过该平台向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和未落实备案制度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加大对全县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基础性平台的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运维经费。研究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行维护经费审批跨部门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

(七)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各部门信息化人员的培养、激励、考评和管理,分层次、有计划地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为全县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

(八)强化安全保障。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凡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bet备用网址365777办公室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仪(陇)南(部)线平安边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

   

 

仪府办发〔2017116    2017815

(内容略)

 

bet备用网址365777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我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117    201710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因意外伤害带来的心理伤害、经济损失,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全国老龄委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南充市老龄委办关于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南老委办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因遭受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直接导致老年人身体伤害或死亡时,依照合同约定,给付受益人保险金的一种商业保险。

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1.32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9.6%,未来20年仍将以年均近万的规模快速增长。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原因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但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降低了生活质量。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抓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村居委、基层老年协会的推动和组织作用,切实把这一为老服务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在政策优惠、市场培育及监管、舆论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应尽职责,营造踊跃投保的社会氛围,鼓励诚信守约、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二)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打破行业垄断,充分调动保险业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平等参与、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运行机制。

(三)体现公益。承保保险公司应根据老年人优待相关政策,提供价格优惠、服务优质的保险产品,要兼顾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合理利润与社会公益的平衡。

(四)投保自愿。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坚持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投保,严禁从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各类老年福利津贴补贴中扣取保费等各种违反老年人意愿的强制投保行为。

三、总体目标

2018年全县参保率达到60%,以后每年保持一定比例增长,三年内力争达到全履盖。

四、承办机构、被保险人及保险

责任范围

(一)承办机构 :由县民政局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确定一家保险公司为我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办机构。非承办单位不得变相开展此项业务,或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保费,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二)参保对象:具有我县户籍,年龄在50周岁至80周岁的身体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无精神类疾病或智能无障碍的农村及城镇居民。

(三)保险责任范围: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应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产品的具体责任范围及履约要求,由承保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约定。

五、实施步骤

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广工作分为宣传启动、收费造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7年11月)。由各乡镇民政所和承保保险公司联合推动,启动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二)收费造册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投保以各乡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为统一参保团体。

各乡镇民政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登记、收费经办机构,指定专人收集参保老年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10月)。全面总结全县老

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经验,对完成较好的参保团体进行表彰。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工作并取得实效,加强组织保障,特成立仪陇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宣传手册等形式,重点宣传参保范围、参保内容、资金来源和参保程序,使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意义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承保保险公司负责制作统一的宣传材料,配发各基层单位,并在仪陇电视台和仪陇手机报上进行宣传。

(三)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开展。县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开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经验总结等工作。要完善五保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的相关统保政策,各乡镇和联系帮扶单位要对建卡贫困老人出资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老年协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推动和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挥慈善事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支持作用。用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应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捐赠人意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或作为被保险人代表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保险凭证要及时发放,确保老年人的知情权和受益权。县司法等法律援助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理赔维权服务,依法维护投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保保险公司要将老年人参保情况、理赔情况报县老龄办备案;要强化服务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要定专人包乡镇负责做好业务咨询、指导、培训、办理、理赔等工作,切实保障投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要切实抓好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费用收取、费用上交等工作。

(四)提升服务质量。各单位在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要热情耐心、严谨细致,要坚持购买自愿的原则和服务至上、理赔及时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各项制度和程序,杜绝“骗保”行为和理赔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发生。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和意愿,针对老年人的特点,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及时的人性化服务。

 

附件:仪陇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bet备用网址365777办公室

关于印发《仪陇县清理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118    201710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仪陇县清理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已经bet备用网址365777第十七届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自即日起,凡未列入保留清单的村(社区)证明事项,任何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得再要求群众提供,任何村(社区)也不得擅自开具相关证明事项。今后,如确需新增或调整村(社区)证明事项的,必须报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县监察局备案,呈县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要求出具证明的部门,要参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基本方式,对列入保留清单的14项村(社区)证明事项的实施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及时制定服务指南,并于20171010日前对外公布。

三、要将列入保留清单的村(社区)证明事项统一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集中、规范、高效办理,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监察局、县目标办要加强工作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仪陇县清理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略)

 

bet备用网址365777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8年度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119    201710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摸清全县2018年度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做好土地报征工作,现就申报2018年度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凡需使用201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项目乡镇和县级部门均可申报(包括县委、县政府成立的各指挥部)。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在申报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耕地。同时,要按照“保当期、保重点、保民生”的总体要求,对所申报项目用地进行认真核实,优先申报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类项目用地。

三、申报时限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用地计划申报表》(见附件)所列事项,完整准确载明项目名称、项目审批依据(批示、决议、立项等)、建设内容及规模、拟用地位置、用地面积、用地时间等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112日下班前将纸质档、电子档及用地红线图一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建管股(联系人:何春燕;联系电话:18381711768;邮箱:674194668@qq.com)。逾期未报者,视为2018年度无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附件:仪陇县2018年度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申报表(略)


 

bet备用网址365777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80    20177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整治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城乡联动,部门互动,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街头路边巡查,深入开展流动救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努力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确保不出现饿死冻死冻伤等恶性事件。

二、救助原则、救助对象及救助内容

(一)救助原则。流浪乞讨救助的原则是“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

(二)救助对象。离家在外、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遗失钱财、被盗被骗、因灾、遭受家庭暴力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符合“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情形,不属于救助对象。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应先救助,再查明情况。

(三)救助内容。根据救助管理制度临时救助、急难救助功能和受助人员的救助需求,以满足受助人员基本生存需要为目标,为救助对象提供生活、寻亲、医疗、未成年人教育、离站返回等服务。

三、工作职责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一)民政部门: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指导、督查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健全救助管理网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和救助服务措施,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做好流浪未成年人需求调查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救助保护。建立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机制和途径,妥善安置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对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指导检查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加强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发挥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公安部门:作为主动救助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引导、护送工作职责,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直接送医或通知急救中心救治。积极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做好安全防范和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工作,对疑似走失、被遗弃、拐卖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当地群众、比对公安机关走失人口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协查通报等方式,及时核查其身份信息。因长期流浪被注销户籍的受助人员返乡后,当地公安机关应按相关规定恢复其户籍。依法处置强讨恶要、扰乱公共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严厉打击操控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宣传部门: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围绕保障民生,加强宣传引导,注重社会宣传,提升宣传实效,为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辟专栏,为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而无法确认个人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寻亲平台。

(四)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协助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在街面城管执法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应联系医疗卫生部门救治。

(五)卫计部门: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疾病预防、康复训练等培训工作。

(六)财政部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经费和专项救助资金保障,根据救助工作临时性、突发性特点,及时调整财政预算,合理安排救助管理工作经费,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良性运转。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年龄阶段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对救助管理机构教师、社工、医护人员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

(八)司法部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组织、教唆、胁迫、控制未成年人乞讨营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有需求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及时安排返乡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支持指导救助保护机构对不适合入校接受教育的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替代教育。做好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指导学校做好劝学、返学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教师培训、专业资格考试等相关工作。

(十)交通运输部门:为救助管理机构接送流浪乞讨人员进出车站、乘车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救助管理机构购买乘车凭证提供便利。

(十一)残联部门: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流浪乞讨残疾人员身份查询、查证工作。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等工作,将流浪乞讨未成年残疾人纳入扶残助学等项目。

(十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村(居)委会确定专人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告知、引导,发现利用乞讨行骗的,及时向公安、司法等部门上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家庭履行监护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对未履行监护责任和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做好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建立困境儿童台账和监护随访制度,教育帮助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对困难家庭予以帮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切实解决返乡的受助人员及其家庭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妥善安置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按政策相关规定实施社会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责任制度,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救助救治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播阵地,借助各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及措施,扩大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知晓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救助政策、服务内容,掌握救助引导方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救助对象、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城市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仪陇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略)


 

bet备用网址365777办公室

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

 

仪府办发〔2017113    201710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应急预案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精神及县政府安排,现就加强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重要性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原则性方案,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规则,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操作指南。加快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及时进行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把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编修。

二、明确责任,加快各类应急预案编修工作进度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发现和总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规律和特点,按照总体应急预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的原则,切合实际对本级、本部门、本行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及时编制和修订。

(一)抓好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专项应急预案是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目前,部分单位已编制、修订并印发了专项应急预案。未完成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单位,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对需要修订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对应该编制并报县政府印发的专项应急预案尽快编制送审。

(二)抓好部门应急预案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我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自身职责而编制的预案。近年来,各部门充分结合自身工作、业务实际编制了大量的较为全面的应急预案,但大部分预案存在多年未修订的现象,已不符合发展和现实需要。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对未修订预案进行及时修订、印发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抓好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各乡镇要抓紧修订和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并及时与县级部门衔接做好有关专项预案的修订工作,尽快形成完整的预案体系。切实改变基层应急预案不够健全、内容不规范、修订滞后、操作性差、发布程序不正规的状况。

(四)抓好单项应急预案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单项应急预案。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举办大型活动,要按照规定编制单项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备案。

三、强化措施,按期完成各类应急预案编修工作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集中时间、加快进度,扎实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各类应急预案要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涵盖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完整预案体系。1110日前,务必将编制、修订完成的应急预案(纸质和电子档各1份)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72227787222771

邮箱:280329161@qq.com

 

bet备用网址365777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仪府办函〔201753    20171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吴  熠同志  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田景耀同志  联系陈智同志所主管的工作。

刘  波同志  负责县政府应急管理、外事台侨,办公室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和联系乡镇工作。分管机关工会、外事台侨办、秘书股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联系何华同志、严清权同志所主管的工作。

林朝辉同志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后勤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工作。分管行政股、综合股、督办股,联系郭宗海同志、曹毅同志所主管的工作。

陈建桥同志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政务公开、信息、调研和政协提案办理督办工作。分管信息股、调研股、政务公开办和县政府金融办,联系李虹波同志、何振宇同志和朱明同志所主管的工作。

唐雁玲同志  负责县政府外事台侨办日常工作,办公室文印、保密、档案、综治、防邪、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分管秘书股,联系翟丰玉同志所主管的工作。


     

 

 

20171030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宗海同志在行政中心501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713次常务会议。议题包括:


 

一、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二、通报2017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三、研究审议《仪陇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

四、研究审议2018年新开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相关事宜

五、研究审议《仪陇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仪陇县22条主要河(库)县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仪陇县河长制有关工作制度(试行)》

六、研究审议谷神酒店规划调整方案

七、研究审议新政(20174号、新政(20175号地块土地出让方案

八、研究审议雍景景园项目增容土地出让金追收相关事宜

九、研究审议五福至马鞍一级公路建设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相关事宜

十、研究审议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相关事宜

十一、研究李虹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相关事宜

十二、研究审议2016年度县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综合目标奖发放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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