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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公路管理局 关于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来源:公路局     发布日期:2017-12-21     点击数:1 人次

局属各股室、养护站、机养中心、工程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仪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仪安委办〔2017〕95 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的安生产法宣传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监督管理及目标考核。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祝国文

副组长:蔡光华   林登权   刘  兵 邓晓燕何  文

王 波 

成员:罗龙军  鲜海明  李中华  张洪彪  王  栩 

文宗平  胡振成  吴建红  龙仕明  张俊清

廖占全  廖华  袁伟民 陈  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股,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此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安全生产法》等知识,认真领会,深入一线开展指导实践、灵活运用。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宣传。各部门要采取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各部门要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落到实处。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我局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考核。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活动中的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未开展和开展效果不好的部门,将严格惩处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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