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智能职责正文区定位
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是综合管理和组织开展全县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失业保险的职能部门。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有关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失业保险工作的基本方针、现行政策。2、研究和参与制定全县就业服务及失业保险工作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3、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规则,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用制度。4、拟定全县就业服务及公共就业服务规划、制度、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5、拟定并组织落实职业介绍工作计划、实施方案。6、组织开展职业介绍、劳动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服务。7、管理和指导民办职业介绍机构。8、落实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政策和工作措施。9、贯彻执行劳动预备役制度,拟定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10、综合管理全县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失业保险金的征收、发放,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1、落实城乡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拟定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12、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平台建设,提升就业服务人员素质。13、争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14、实施精准就业扶贫,实现就业精准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