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职责正文区定位
(一)主要承担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招、比选和抽选等)、政府采购、国资交易、土地出让、农村产权交易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并接受有关咨询;
(三)受县政府委托,在项目招标采购阶段代项目单位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组织招投标;
(四)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站的指导、培训和考核;
(五)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六)承办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