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bet备用网址365777网站!
网站导航定位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合作乡 - 机构职责
合作乡智能职责正文区定位 一、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 已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层系列化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版权信息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