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智能职责正文区定位
(一)拟订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执行仪陇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的制定;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依法检查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