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智能职责正文区定位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对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物业等中介机构实行备案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行为。
三、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办理;负责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管理;负责商品房楼盘表建立;负责预售款监管工作;负责房屋面积管理。
五、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审核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全县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
六、负责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和城镇房屋修缮政策指导。
七、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监督指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审查装饰装修企业资质。
八、负责全县城镇白蚁预防与灭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公布城市房地产市场指导价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并监督、指导贯彻实施。
十、负责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群组织、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