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经济责任审计分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机关人事和财务、财税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审计工作。联系财税金融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办公室。承办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联系投资审计中心、行政事业审计股。承办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要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审计师。协助局长分管审计计划统计、审计质量控制、内审指导、农业资源环保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联系法制股、农业资源环保审计股、投资股。承办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